wedding expo
昨天去了會展的Wedding Expo,第一次參觀了這類型的展覽,感受到這業界的氣氛。參觀了Wedding公司的展位,更為明白了她在這行業的地位和發展機會。此前我只憑她的片面之詞,如今終於較了解整個行業的畫面。
看來,我並不太適合這工作。當各人都積極推銷自己的產品時,我只是感覺疏離,毫不投入。而且我亦不像有做sales的天份,性格冷然的人怎能感染別人?
與William聊天,原以為他們有大志,會有一番發展。但更小心觀察他們對我的態度及在展會的表現後,難免有點失望。昨天參考了在勞工處工作的朋友的意見,知道勞工合約中「兩年死約」的規限很不尋常,而這種單向保障公司的做法在法庭上亦多半會失效(雖然她不敢肯定,要向律政司查詢)。但不論這規定是否合法,寫下這項規定便已是不合情。若他們真的待我如partner,便應信任我,而非用合約勉強把我綁死。就算能留下我的人,也只會馬虎交差,何必?若有遠見和眼光,便應以花紅或工作滿足感鼓勵我繼續賣命,而非恐嚇我違約要賠錢。
另外,寫這封合約的態度和寫法,便知道若非她對法律麻木,便是認為我無知。若真心想聘請一位與之共同商討公司合約和前景的人,會開出一份極可能違反勞工法例的合約嗎?是她的疏忽,還是對我的能力期許太低?
在wedding expo看到多的是有大志有遠景的小規模公司,在這競爭激烈的市場,她這種小家子氣心態,能對抗市場變化甚至擴充業務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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