釋法
每次釋法會引起牽然大波,但今次曾任權的招數很高呢!先不動聲色,放風不釋法可能會引致的憲政危機,再來就是待人申請司法覆核…時間緊迫,若不釋法便不能在半個內選出新特首,會違反憲法…
等等,為什麼新特首不能是五年?為什麼一定要在新特首只做兩年的前提下運作?
若socialist law system是rule by law,那為何我們仍硬要用common law system的法官re-interprete法律原則來批評政府的行為?除了英國殖民地,什麼地方用case law令法官的釋法權無限擴大?
「一國兩制」這新奇的事物,在香港運作了7年只釋法3次,實在是少之又少!兩地制度不同,應該在任何方面都要妥協。除非香港獨立,否則定要在大陸的架構下運作。經常聽日罵大陸權威人士不熟悉香港卻又硬要干預香港事務,那香港人有否撫心自問,我們對大陸的運作模式又有多了解?為何我們高唱自由民主的時候,卻又不容許大陸人表達自己的意見,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?
為何我們總是不知足?「受害者」的身份濫用夠了嗎?
等等,為什麼新特首不能是五年?為什麼一定要在新特首只做兩年的前提下運作?
若socialist law system是rule by law,那為何我們仍硬要用common law system的法官re-interprete法律原則來批評政府的行為?除了英國殖民地,什麼地方用case law令法官的釋法權無限擴大?
「一國兩制」這新奇的事物,在香港運作了7年只釋法3次,實在是少之又少!兩地制度不同,應該在任何方面都要妥協。除非香港獨立,否則定要在大陸的架構下運作。經常聽日罵大陸權威人士不熟悉香港卻又硬要干預香港事務,那香港人有否撫心自問,我們對大陸的運作模式又有多了解?為何我們高唱自由民主的時候,卻又不容許大陸人表達自己的意見,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?
為何我們總是不知足?「受害者」的身份濫用夠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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